绿帽子,意思是一个男人的女人或一个女人的男人和别的男人或女人偷情、相好,这个男人或女人就被称做是被戴了绿帽子。
而被人戴绿帽子是件很不光彩、很丢人、丢脸面的事情。
“绿帽子”相传已久,虽然说法不一,但大概意思是一致的,后来大家便把这类事情叫做给人戴了“绿帽子”。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原则,给另一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头上青青草原也是来源于此。类似的还有原谅套餐。当然是选择原谅她啊。
绿帽子,来自隔壁老王的礼物。
“绿帽子”来历
中国的男人们大抵最害怕自己戴上那“绿帽子”,说来有一段让人饶有兴趣的史话。“绿帽子”的演变过程长达两千年,“乌纱帽”则起源自南朝刘宋年间(另有说东晋时宫中就开始流行)。有意思的是这顶“帽子”都是在朱元璋手上最后“定型”,成为一个具有特殊含义的词。
秦汉时期规定犯人穿一种特制的衣服,称为“赭衣”,其色赤褐。班固《汉书·刑法志》有载“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可见至迟在汉代“赭衣”已为罪犯的代称。唐宋时期,视碧青绿诸色为贱民所穿服装之色。唐代地方官吏对犯罪之人“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闻见录》),并根据情节轻重“以日数为等,日满乃释”。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写道:“苏州有不逞子弟,纱帽下著青巾,孙伯纯知州判云:‘巾帽用青,屠沽何异?’”这表明在唐宋人心目中,穿戴碧绿青诸色的是最低贱的人。
自元代开始,碧绿青诸色的服装限于“娼妓”、“乐人”所穿。《元典章》规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年)下诏规定:“教坊司乐艺着卍字顶巾,系灯线褡膊,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同时还规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人服”。朱元璋明令让娼妓家的男子必须头戴绿巾,腰系红褡膊,足穿带毛猪皮鞋,不许在街道中间行走,只准在左右两边“靠边走”。由此一来,人们见着戴“绿帽子”的便知其家中那位是“青楼一族”,戴“绿帽子”也成为某男子的妻女卖淫或妻子私下“偷汉子”的俗称。据明朝郎瑛所撰的笔记《七修类稿》载,相传于春秋时期,依靠妻女卖淫收入为生的男子以绿头巾裹头作为识别。而绿色在中国古代被视为低贱者的用色,《汉书·东方朔传》提到馆陶公主刘嫖的情夫董偃,头戴绿帻,颜师古的注是:“绿帻,贱人之服也。”唐朝诗人李白在《古风》中也有“绿帻谁家子,卖珠轻薄儿”之句,可见当时绿色为低贱者所用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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