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网友对浙江大学给本校犯了强奸罪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讽刺。该学生违反了刑法二百三十六条,被判处强奸罪获缓刑一年半,最后通报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且该学生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所以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因此大家称:这个男生也只是违反了法律而已,又没有违反校规。所以学校从轻处理。其实是对比同时哈工大因两名学生作弊开除学籍而对浙江大学的嘲讽。强奸啊,吓死我了还以为你作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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